根据沈阳音乐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除艺术史论专业外,其他专业在国家政策指导下自行划定各省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兼招。以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为例:使用考生生源所在省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其他专业录取标准请查阅沈阳音乐学院发布的招生简章。
一、沈阳音乐学院录取标准
1、艺术史论专业:对考生无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或校考要求,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音乐学(五年制)、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五年制、视唱练耳)、录音艺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艺术与科技(键盘乐器修造、弦乐器制作、管乐器维修)专业:使用校考各专业考试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3、音乐学(四年制)、舞蹈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辽宁省考生使用辽宁省艺术类统考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非辽宁省考生使用校考各专业最终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使用考生生源所在省的美术类统考(联考)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考生生源所在省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6、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使用考生生源所在省的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山东省使用文学编导类成绩,安徽省使用统考模块二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7、影视摄影与制作、艺术与科技(乐音与健康)专业:按校考合格生源省份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校考合格考生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2020年沈阳音乐学院招生范围
1、艺术史论专业仅面向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和山东省招生。
2、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仅面向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山东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和湖南省招生。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仅面向辽宁省、黑龙江省、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和广东省招生。
4、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仅面向辽宁省、山东省和安徽省招生。
5、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招考方向面向除江西省外的其他省份招生。
6、除上述专业外,其他各专业面向全国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