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俗音乐最早出现在19世纪的演出报导中,包括爵士音乐、拉丁美洲的探戈和伦巴等歌舞音乐、一般音乐剧、电影歌曲、世界流行的地方性音乐,早期通俗音乐的创作和演出多是商业性的,进入20世纪后,风格更为丰富的通俗音乐层出不穷,迎合了大众的审美观念,因而风靡全球。
一、通俗音乐概念的由来
1、通俗音乐一词,最早出现在19世纪的演出报导中。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通俗音乐包括爵士音乐、拉丁美洲的探戈和伦巴等歌舞音乐、一般电影歌曲、音乐剧、世界流行的地方性音乐等。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通俗音乐的名目更为庞杂,除上述类别外,又加进了摇滚乐、新摇滚乐、乡村与西部音乐、黑人的灵魂乐与布鲁斯、迪斯科、怡情音乐等。其中还有各种各样的变种。
2、早期通俗音乐的创作和演出多是商业性的,在城镇中进行,因而有别于乡村色彩浓郁的民间音乐。这时期的通俗音乐在多数情况下都只是口口相传,因而被称为“大众的音乐”。进入20世纪后,风格更为丰富的通俗音乐层出不穷,迎合了大众的审美观念,因而风靡全球。在我国,通俗音乐主要指上世纪70年代后,兴盛于港台地区的音乐形式。从音乐学上讲,通俗音乐应当归为大众流行音乐的范畴。
3、现今的大众流行音乐风格更加细化也更加独立,每种风格都有为之倾注心血的创作者和研究者以及爱好者,但总的来说,通俗音乐仍然是饱含亲和力并富有时尚性的音乐形式。
二、通俗音乐简介
1、“通俗”指易解易懂,通俗音乐泛指一种通俗易懂、轻松活泼、易于流传、拥有广大听众的音乐。它有别于严肃音乐、古典音乐和传统的民间音乐,也称为流行音乐。通俗音乐准确的概念应为商品音乐,即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创作的音乐。它是商业性的音乐消遣娱乐以及与此相关的一切“工业”现象。通俗音乐的商品性是主要的,艺术性是次要的。
2、通俗音乐植根于大众生活的丰厚土壤之中,是被大众所熟知的音乐类型,具有通俗性、大众性、时尚性、新奇性、娱乐性、商品性快速更替性、参与性、即兴性、传播科技性等特点。